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例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己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己已还的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诉讼中较多采用。与之相对的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一般多用于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扩展资料
谁主张,谁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情形
1、共同危险:侵权人就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医疗行为:医疗机构就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行为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高空坠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就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饲养动物致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缺陷产品:产品销售者或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谁主张谁举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