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时,只给了一张收据,未签订合同,也没有其他任何协议,请问定金能要回来么?

某房产中介公司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经国土局审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我们在国土局下发通知前交给该房产中介的定金能拿回来么??交定金时,只给了一张收据(收据上写的是"定"金),未签订合同,也没有其他任何协议,请问定金能要回来么?通过什么途径拿回,请秦律师同志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能要回来,收据上书写含定金二字的收款内容,在法律上已能证明,你们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且你履行了支付定金义务的事实。
如果不是因政策原因,是因对方违约达不成协议的话,定金得双倍返还才对。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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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7
按合同法,你交了定金,他给你了收据就应有合同的效应,他违约了,应该可以拿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