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问题,求法律达人解答

‍ 山东户口,在上海奉贤区务工,属于非正式工,在此工作期间因意外发生工伤(意外摔倒,将左手手筋割断)。现在与厂方就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因为对法律专业不太了解,不知道究竟多少的赔付金额比较合适,在此请教各位法律达人,希望大家给个建议!分数不多,还请大家一定帮帮忙!手筋能接上,现在能不能留下后遗症不能确定,像这种情况厂方大约能赔付多少钱呢?最高和最低数是多少?
假设是十级工伤的话,多少额度的赔偿合适?

非正式工,属于个人雇佣关系,按照侵权责任来索赔,一般来说可以要求的有伤残补助金,误工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可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当地的规定计算具体数额。这个必须要去进行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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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7
你先向劳动部门报告,再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属几级伤残,确定了伤残就好办了,每一级伤残的赔偿国家是有标准的。
第2个回答  2013-10-07
首先,所谓的正式工和非正式工不是准确的法律概念,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是了。工伤的赔偿要依据治疗以及伤残等级来确定。建议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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