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员工拿走单位的东西,合法吗

由于老板拖欠员工工资,近半年,约三万元,经多次交涉无结果,于是员工拿走单位的一套软件,约三四万元,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更好的处理办法?

不合法。老板拖欠工资是不能私自拿公司物品抵工资的,否则涉嫌盗窃罪,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是不可以搬用人单位店里值钱的东西的,这样是违法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一)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二)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三)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不发工资,不可以去拿公司东西,可以去相关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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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7
绝对不合法啦,
如果有人杀了你喜欢的人,你是不是去杀凶手呢?
以暴易暴,以违法行为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样是违法。
我劝你去劳动部门投诉,
他没有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并不构成阻碍的,因为你们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他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要求支付两倍工资呢,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直到签订劳动合同为止。
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承认你是他的员工,在仲裁的时候,最多只是要先认定劳动关系,所以你要保存好工资条、工作证、考勤卡等证据就很容易就能认定你们的劳动关系了。
第2个回答  2013-10-27
不合法!
你可以到相关的劳动部门去告他
你拿他东西,那是违法的,你这样做就触犯法律了
第3个回答  2013-10-27
这样希望你们能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自己的劳动成果。

现在是讲究证据的,如果你没签合同。你可以找同事

证明你在他厂上班那么久,然后找找律师咨询下什么的。

不要盲目的去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劳动成果。

不然会适得其反的。希望朋友你拿到该拿的劳动成果。

也希望朋友你用正确的方式捍卫自己。

希望我的个人意见。能帮到您。朋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2
1、老板拖欠工资,员工拿走单位的东西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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