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的宅基地档案有法律依据,还是1990年之后补办的土地证有法律依据?

爷爷宅基地上建房子,1990年申请土地证做了我爸爸的名字,没有房产证。房子是我爸爸盖的,还有1997年盖房子的罚款单。现在遇到拆迁,我姑姑去台江房管局调1958年宅基地的档案,到拆迁办说她也有份。但是宅基地的档案也不是房产证,只是58年的地税档案。现在拆迁办不认土地证说要以58年宅基地的档案为准。叫我妈妈签字,但要做我爷爷的房产证。但我爸爸是1990年做的土地证已经过了24年了,我姑姑现在去起诉,法院会受理吗?当时在69年的时候宅基地上的祖宅被烧光了。请问我姑姑58年的档案有法律依据吗?

有,农村的房子没证也一样。那不是商品房。商品房有年限。农民房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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