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21
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目的和区别: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进口国保护本国工业、限制进口产品而设立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即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随着各缔约国一般工业品关税水平大幅度消减,关税壁垒作用逐渐减弱,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其较强的灵活性、可操作性以及良好的贸易保护效果而备受各国青睐,特别是在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又有所抬头的国际贸易形势下,它们更有可能被各国频频使用而成为实施贸易保护的一剂良药。
一、反倾销措施
实施的条件:以低价倾销,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
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
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个月。
二、反补贴措施
实施的条件:因政府补贴而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
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
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不能延长)。
三、保障措施
实施的条件:进口产品的数量激增而挤占进口国的市场份额,并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适用对象:公平条件下数量猛增。
具体实施形式:加征关税、实施配额数量限制或者最终加征关税或实行关税配额。
实施期限:临时保障措施不超过200天,一般不超过4年,最长可延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