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满一个月后,公司和我签定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愿意交社保,并叫我在合同附件上写上是本人自愿不交社保,本人之前没有交社保: 1.这样的合同违法吗??是不是算无效劳动合同?(还有老板在试用期上写错了,于是他涂改了一下) 2.日后我要是辞职可以不用提前30天申请,直接离职吗? 3.离职后可以要求他补交社保吗??还有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