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的合同与签的劳动合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如题所述

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合同的内容不一致,以盖有劳动合同骑缝章的那份合同为准。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需要包含必备条款,是由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后确定的,一式两份。

一、签订的两份劳动合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签订的劳动合同两份不一样应当以盖有劳动合同骑缝章的那份合同为准,或者以双方最后一份签订的为准。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属于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开始上班之后或者发生劳务派遣关系的时候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及时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务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只需要满足以上仲裁的范围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签订的两个劳动合同不一样时,以双方最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签订,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如果选择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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