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从12月3号起动车票退票和改签执行新的退票改签规定,
一、退票:
乘客提前15天办理退票的,不需要支付退票手续费;
距发车时间15天以内、48小时以上退票的,收取票价的5%;
在发车时间前24小时至48小时之间的,收取票价的10%;
在发车时间24小时以内的,则仍收取票价的20%。
二、改签:乘客在办理改签时,只能改日期、车次和席位,乘车人、始发站和目的站无法改签。
距开车时间48小时以上改签的,乘客可以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
距开车时间48小时以内的,乘客可以改签发车日期当天24点之前的车票;
乘客在发车之后也可以办理改签,但只能改签发车当天的车票,且必须在发车车站办理;
改签后的车票发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再办理退票时需收取票价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