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得医生的相关病休证明,员工在休工伤假期间的保险是有自己承担还是公司承担?

遇到一员工,她在餐厅上班期间脚受伤了,就是所谓的工伤,医生只给她开具了三个月的病休证明,在休假期间,公司给她发了相应的工资以及保险都给她买了的,但是三个月过后,她说她脚还没好,要继续休息,按公司的规定,没得相关的病休手续,就只能算事假,事假期间的保险是由自己承担,叫她回来写请假条的时候,她就不写事假,非要写工伤假,请问这种情况她算工伤假还是事假,保险由谁承担。

她说和公司说了都不算,让她去当时治疗的医院进行复查,并出具诊断报告。如果医院说伤未愈,就只能按工伤处理,继续由公司承担。如果诊断书上说早己痊愈,那么就按公司规定执行。如果她拒不去医院复查,就按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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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2
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让他自己承担。虽然她是因为工伤休息的,但是医院证明也只开了三个月。如果她想继续休息,并且享受公司购买的保险,那么她必须出具医院的证明,证明她是因为工伤没有好才不能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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