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一房开发商明明告之是商品住宅房,但现在合同上竟成了公寓房,况且我已付了房款,在银行按揭的部分款

我购一房开发商明明告之是商品住宅房,但现在合同上竟成了公寓房,况且我已付了房款,在银行按揭的部分款也马力上就要执行,我知道商品住宅和公寓是不同的概念,我该怎么办?找哪个部门理论?我是绝不会要这房的。

要看你和开发商你们签署的正式购房协议,
如果协议上注明该住房产权性质属于50年或是40年使用期限的商住房,而不是70年产权商品房,你也签字按了手印,办理完毕手续。那么~~作为成年人,你是对自己签字和行为负责的自然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和责任。
开发商和你之间,有效的法律文件就是购房合同!如果他标注了住房性质,就是已经告知了你住房情况,不存在欺诈,你又签字认可,支付钱款,办理了贷款,那么~~~一切后果,你自行承担,开发商是没有责任的。追问

合同是这样的:任宅类型为普通。用途为公寓。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追答

70年,你还要求什么??最多的民用住房土地使用期限就是70年了。难道你希望买下50年或是40年土地使用权的住房?

追问

但我所在的同一单元四户有的用途一栏为住宅。

追答

还是那话,和我之前回答一样,你签了字,说明开发商已经告知你了。你对自己行为和签的字负责。开发商没责任。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啊。

追问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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