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超过5年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但又规定不知道诉权的从知道起最长不

行政诉讼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超过5年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但又规定不知道诉权的从知道起最长不超过两年。要是在5年之后才知道诉权或者在届满5年时知道,该怎么算?

前依据是说已经知道的超过五年提起诉讼不再受理,后一句是说满五年内不知道,而满五年后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重新计算,满两年后不再受理。因为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有如下特征,一是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二是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三是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四是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五是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假使在五年后才知道,那么从知道时起算诉讼时效为两年,届满五年也是一样,都是从知道时开始起算,但诉讼中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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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3
前依据是说已经知道超过5年提起诉讼不再受理,后一句是说满5年内不知道,满5年后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重新计算,满2年后不再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的起诉期限是从知道作出具体行为之日起算。那么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为的内容的,只能从其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第2个回答  2015-04-23
假使在五年后才知道,那么从知道时起算诉讼时效为两年,届满五年也是一样,都是从知道时开始起算。但诉讼中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权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4-23
都是知道权利损害起算,不是知道诉权开始起算,如果对方提供了告知你行政决定的证据,就算你当时不懂,也算知道诉权。追答

知道客观事实,就算不知道可起诉也不能以自己主观知道诉权为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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