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疑取保候审后案件转移到检察院而当事人十天后还设有收到逮捕令是不是没事

如题所述

  不是没事,而是事情还在处理过程中。

  一、取保候审只是一个强制措施,不是最终的刑罚。

  其他的强制措施还有:拘传、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这些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以后的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仅此而已。现在当事人取保候审了,说明这个人的社会危险性比较小,可以放在社会,只要做到随叫随到,就在家等着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通知就可以了。

       ä½ è¯´çš„情况,属于没有变更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仍然对其取保。但最终的刑罚,还要等到人民法院开放审理后再作出,当然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对其的最终刑罚一般也比较轻,如判处有期徒刑并缓刑,或拘役缓刑或管制,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再关押到监狱的。

  二、最终的刑罚种类。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5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针对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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