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能否转让?如何转让?

我公司于1995年将一块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给某人,未办理相关手续。2008年,政府为实现某种利益,不同意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这样做合法吗?

要看你公司性质,是国有企业还是个人股份制企业。如是国有企业的,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土地应由政府收回,由政府根据规划再考虑用地。如是个人股份制企业转让的,原划拨土地应办理出让手续,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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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29
请问你有没有办理房产证,如果办理了房产证,你的土地手续没有办理,那么你现在所使用的土地可拟作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是补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后的,才可认定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果你们当时仅仅只有口头购房协议,而没有办理房产等任何过户手续,那么就比较麻烦了,但是既然居委会已经拟作为你所购的为国有划拨土地,那么你可以与重新完善划拨用地手续,或者请求当地国土部门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但是仅能说明权属归属问题,不能够证明该宗土地为出让土地。若要认定其是否出让,那就必须要看你当时所支付的款项中是否已经包括了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