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补偿可以追诉多少年

如题所述

1. 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员工年休假,员工要求追索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法律允许追索的最高时限为三年。
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经过员工同意取消年休假或未按法律规定安排足够的年休假天数,应在本年度内支付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报酬,补偿标准为员工日工资的300%。
3. 在这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中,已有100%是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剩余的200%是对用人单位未按法规安排年休假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视为对员工未能享受年休假的补偿。
4. 员工追索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实际上是要求支付这额外的200%补偿,因此,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5. 如果当年已经过去,而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员工应当意识到其权利受到侵害,通常情况下,员工只能追索最后两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6.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获得了员工的同意,在当年不安排年休假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追索最后三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7. 年假是指员工一年中一次的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员工,只要连续工作满一年,都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8. 单位有责任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明确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假日等相关规定。
9.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指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