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伤害和名誉伤害的问题

2008年8月19日晚上12点,我们3人打完牌出去方便,在一个小铁路的边上,因为那里都是玉米地,不知道有人在那里看玉米,我们当时方便完走到铁路对面的时候,看玉米的人出现了,拿手电照了照我们,也没说什么,我们也没说什么就走了..谁知道第2天早上那人就在大街上骂我们3个偷了他的玉米,事实是我们什么也没做,就是方便了一下,他拿手电照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当时手里也没什么东西,他第2天拿着一个袋子和4棒玉米非诬陷是我们偷了他的玉米放到地里了,我们当时气不过,就和他们一家吵架,持续两天都是吵吵闹闹,现在全村人都相信了他诬陷我们的事是确有其事..我们名誉受到极大的损害,天天都背着这个包袱,我们中的一个人现在都出现了轻度抑郁的症状了...吵闹一直在升级,终于在08年8月21日的上午,我因为气不过他损害我们的名誉,就在街上骂了几句,被他们家人听到,他们家的人出来就围着我打我,他家的那个女人还一直扇我脸,我没有还手,一直到他们把我打倒以后还继续打我,我忍不住站起来打了那个女的,也是扇了她的脸几下,谁知道她却住进医院不出来,还要告我..现在他们在医院找法医验伤..
现在我请问,我这算不算正当防卫,验伤的标准是什么..补充,当时他们先动手打的我,打倒我以后我才还的手..好多人都可以证实..
现在我们3个人的其中一人出现了轻度抑郁,就连我现在都感觉着在村子里抬不起头,走到哪都是指指点点,听到人们说玉米两个字,我都怀疑是在说我..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起诉他,具体的赔偿怎么说,请详细回答...

1、可以提出名誉权诉讼
自然人因名誉权的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求发生重大影响人身财产利益是而采取的防卫措施
3、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赔偿比例: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按照50%的责任赔偿
赔偿数额:无外乎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需要医院出具证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23
不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一般是对你构成犯罪时,你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的行为
他对你就是一般的打架,所以不是正当防卫

他对你们的名誉权构成侵害,搜集证据,比如证人证言等可以去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他住院后告你必须有相关医院证据,放心吧,既然没有怎么打她,那么她就拿不出证据,如果医院开假证明,你可以要求法院进行伤残鉴定。
第2个回答  2008-08-23
属于正当防卫,都打倒你咯
你们应当找律师提出诉讼
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侵犯名誉权、人格尊严权等等
第3个回答  2008-08-22
不是正当防卫,就是互相争斗,看法医检验的情况定,你也可以要求验伤,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侵犯名誉权的是可以起诉,但证据要充分,而且要有明确的损害结果。
第4个回答  2008-08-22
你也住院
第5个回答  2008-08-23
可以提出名誉权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