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由哪个机构定罪名?

我父母在清晨出门务农的时候被人用锄头从背后袭击。 我父亲在担着种子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被人从背后用锄头刃部挖到头部当场昏迷,现场脑浆溢出血流不止,罪犯随后继续用锄头攻击已经被她妻子掐住我肩膀上系着农具的母亲头部,连续两次挖下去使我母亲当场昏迷。

至今我父母仍病情不稳定,而罪犯妻子仍逍遥法外。现在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定性起诉至法院,这合理么?同一案件协助作案的罪犯妻子从未被刑拘合理么?检查机关在伤者残疾程度都不知晓的前提下即提起诉讼对量刑合理么?

刑事案件最先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拟定涉嫌构成的罪名,但最终确定罪名,只能是法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做出物质赔偿的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物质赔偿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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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6
  刑事案件最先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拟定涉嫌构成的罪名,但最终确定罪名,只能是法院。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2个回答  2016-06-29
由犯罪事实,情节的严重,以及犯案人员的年龄段 参与人数
还有被害人 家属的谅解等 因素
最后由 审判长 合议庭拟定 量刑 还有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书
以及 辩护方的 量刑意见书
最后由人民法院 决定 量刑的尺度
第3个回答  2016-06-29
最终由法院审判后判决决定罪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6-29
法院审判后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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