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式内容不同:
产权登记始于解放初期,权证由各地印制,格式内容并不统一。尽管1987年建设部统一过全国房屋权属证书样式,但目前证书格式内容仍不统一。有建设部式样的,有改造建设部式样的,有自行印制的,有本式的,也有一张纸的。
新本内页印有统一规范的填写项目。由于是统一监制、独家印制,这就有效地保证了权证的规范、标准、统一,增强了权证的权威性。
2、印制质量不同:
房屋老本有大厂精工印制的,也有街道小厂粗制滥造的,所用纸张质地更是差别甚大。
新本权证印制质量上乘,封面为红色(他项权证为兰色),印有金色国徽。
3、发证机关不同:
房屋老本发证机关有的叫政府,有的叫房地产管理局,有的叫房管处、所、站,因此,所用印章也不规范,不统一。
新的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新证共分三种:即《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扩展资料:
《房地产权证》
(一) 权属人:权属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法定名称;权属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二) 身份证号码:权属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其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现军人填写其军官证、士兵证号码。旅居国外的中国籍人士,填写其中国护照号。港、澳、台居民填写其所在地区的身份证件号码。外国籍人士填写其所在国身份证件文件号码。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号码前加注证件名称,如:军官证、中国护照、香港身份证等。
(三) 国籍:中国籍人士填“中国”(含港、澳、台居民和旅居国外者)。外国籍人士填写该国的中文名称。
(四) 房屋所有权来源:填写新建、购买、赠予、继承、划拨、交换、析产、分割、合并、接管、裁决11种。
房屋所有权来源按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分类。其中“新建”指权利人自行投资兴建房屋,以原始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含扩建、改建增加面积等情况;“购买”含依法收购、拍卖成交等;“交换”含拆迁补偿产权交换;“接管”含代管和托管;“裁决”含裁定、判决和仲裁等。
(五) 房屋用途:按房屋用途性质分类,证上填写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2种性质。不同用途性质的房屋应分别登记发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