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换新身份证,原来的身份证别人是不能使用的。因为新的补办之后,备案注册的有效证件是新办的那个,原来的那个在法律上已经没有效力。
按照2010年3月公安部的解释,身份证遗失后,不必再挂失,直接补办就可以了。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扩展资料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不可以。
2016年10月6 日,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表示,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已经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给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他说,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三)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扩展资料:
黄明表示,公安部持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着力解决户口身份证错重假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大力推动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落实核查责任,建设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形成对居民身份证安全使用的闭环式服务管理。
公安部还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冒用违法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健全对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用证单位的责任追究,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身份证丢失不再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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