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双方均有权在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样约定是否有效

如题所述

合同中约定,双方均有权在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样约定有效。法律依据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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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8
  您好,约定管辖必须注意:1、合同约定管辖的法院必须明确且唯一,如果约定了2个法院的,该约定无效;2、协议管辖只能对一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约定,不得对二审法院的管辖进行选择;3、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4、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和发生争议的合同具有一定的联系,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可以选择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处法院其中的一个,而不能选择其他与合同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管辖;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5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18
你好,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
因为合同的管辖地是尊重意思自治的。只要跟合同有关系的地方都是可以约定了,比如合同履行地、原告、被告所在地都是可以自由约定的。(只要不违反专属管辖就行了:类似不动产诉讼就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之类的)
如果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话,那先立案的法院就具有管辖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第3个回答  2021-02-05

第4个回答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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