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纲要中的社会领域教育的总目标

如题所述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总目标的特点是:第一,规范性。第二,共通性。第三,学习结果导向性。第四,可分析性。第五,可扩充性。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就社会领域提出以下总目标:“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

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扩展资料:

学前儿童年龄阶段目标与分类目标:

1.年龄阶段目标是对总目标的纵向分解,它反映了儿童社会性发展目标的年龄差异性和连续性。 如:愿意、喜欢、善于和同伴一起游戏。

2.分类目标是从横向的角度对总目标的展开。它反应了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内容全面性与完整性。 如:社会认知、社会情感、社会行为;自我、他人、社会。

3.年龄阶段目标与分类目标共同构成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第二层级的目标,但它们都服从于总目标 ,是总目标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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