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允许母亲看孩子,这一现象能够到法院起诉吗?

如题所述

在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做“探视权”。大概意思是说,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利享有对子女的见面、联系权利。虽然是短期的,但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此外,除了亲生父母之外,尽了抚养义务的养父母、继父母,都拥有探视权。

一般情况下,探视权都是双方协商,约定好时间去探望孩子。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在最新的《民法典》中,有关于婚姻的强制执行,其中就包括不抚养孩子一方的探视权。

 

1、离婚后探望子女

很多人在离婚后,担心以后见不到孩子,会拼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双方条件均等的情况下,法院也很难判定。于是就有了探视权的说法,对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这里包括见面、交流、通信、出去玩耍等。

为了让孩子享受父母的爱,能够健康成长,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孩子的生父或者生母探望。不过也有些特殊情况,可能是担心孩子被抢走,或者担心孩子受到不好的影响,禁止对方探望。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行使探视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向法院起诉

探视权是单一性的权利,是法律出于对情理的考虑,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诉。在《民法典》中,探视权是强制执行的权利之一,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必须要遵守并且配合。正常情况下是双方协商时间,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定。

如果对方拒绝法院的要求,我们还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不过在生活中,很少有家庭会闹到这种地步,毕竟都是为了孩子好,打官司反而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建议私底下协商好,这样也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3、特殊情况

虽然探视权是不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说探视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造成影响,这个时候法院就会进行限制,甚至是中止使用这种权利。具体情形,在《民法典》中都有规定,像是对子女有侵害行为、有传染性疾病、子女拒绝探视。一般都是为了保护子女能够健康成长,只要不违反这一原则,就算没有支付抚养费,探视权也不会被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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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3
离婚后,男方不允许妈妈贪是孩子,这的确是违反了探视权,所以说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或者说边跟孩子的抚养权
第2个回答  2021-07-14
是可以的,因为男方的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剥夺了这个母亲看望孩子的权利,而且他的这种做法也非常不道德。
第3个回答  2021-07-14
当然是可以起诉的,虽然这个孩子是跟着男方的,但是母亲同样具有看孩子的这个权利。
第4个回答  2021-12-26
1、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孩子的,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可以对男方进行拘留罚款,但法官无权将强制行为使用到孩子身上。
3、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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