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们一份,这合法吗?

我打了辞职报告,但领导不同意,没人跟我交接我的工作,厂里每月都扣我违约金100,我要是走的话,他们有权利不给我扣除的违约金吗?

  一,不合法,合同订立时,应该是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厂里没有给当事人一份,可以要求对方给,如果对方不给的,可以辞职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如果发生争议的,可以凭合同条款解决,合同条款没有说明或者说明不明确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
  二,劳动合同:
  1,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5,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6,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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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8
第一,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二,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第三,你没违约,单位有什么理由扣你违约金呢?违法的!
第2个回答  2019-04-24
应该给劳动者劳动合同,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即可,你可以去我用户名中的网站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第3个回答  2013-07-18
首先,你们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你们双方应该各拿一份;其次,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最后,用人单位无权扣除你的违约金,因为你没有违约。作为弱势的劳动者,一定要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7-18
你厂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你可以先找你厂领导协商解决处理,要求其批准你的辞职报告并返还你违法扣除的违约金,如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1.用人单位自己保留劳动合同,剥夺劳动者保留劳动合同的权利是违法的,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你要辞职,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只要你辞职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更没有理由扣你的违约金,已扣的,需依法返还给你。3.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须确保送达,如果领导不批,你可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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