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一部分临时工吧,所以他们的是准备发现金,单位其他的员工是通过银行代发的。我们公司小,临时工部分的总金额也还比较多。这样会不会对企业有影响呢?税务局会不会因为有现金发放来查呢?或者还有其他一些影响?
一不小心弄到键盘就把上面个误采用了……再问一下,税务局在小税种汇算清缴的时候会不会对临时工的合同(因为是老板的学生,实际上也没合同)要征缴一些其他的税呀?
这个应该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