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档案丢了咋办

我毕业后个人档案准备放在人才市场,可是这两天找不到了。怎么办?还没放到人才市场呢。现在学校也放假了,能补办吗?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2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这些材料要经过目前党关系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县级以上)审核。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6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6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8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定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内第8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14
你没有说清楚,是怎么遗失的。档案遗失,可补办,操作程序参照如下,但具体要以本地党委组织部的规定为准:
第四章
党员档案的补办
第九条
在我区发展的党员档案因故遗失的,由党员所在党委(工委)按规定予以补办。
(一)本人提出补办档案申请。
(二)入党介绍人证明。入党介绍人要写明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由谁主持召开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是否形成决议。如两位入党介绍人均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出具书面证明。
(三)党支部证明。接收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证明要写明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的具体时间和党员大会决议情况。并附支委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四)基层党委(工委)证明。党委(工委)研究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工委)会议记录复印件。
党组织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党组织印章,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个人证明材料均需本人签字。
(五)党员所在党委(工委)要形成确认党员身份的请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批。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其党员身份后,出具确认党员身份的批复。
(六)党员所在党委(工委)组织党员本人补填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封面印有“补”字的《入党志愿书》。2004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补填旧版《入党志愿书》,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党的补填新版《入党志愿书》。
(七)补填旧版《入党志愿书》,1-6页按照现在的情况如实填写,落款时间为补填时间,7-10页不需填写。补填新版《入党志愿书》,1-7页要按照现在的情况如实填写,落款时间为补填时间,8-10页不需填写。
(八)《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中,由现单位党组织填写“经调查,XXX同志于X年X月X日,由XXX、XXX同志介绍,经XX党支部研究,XX党委(工委)审批,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X年X月X日,经XX党委(工委)审批,按期转正。因其《入党志愿书》遗失,特此补填。”(原单位党组织已撤销的,须在党组织名称前加“原”字注明),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可不填;“党委审查(审批)意见”栏中,由现单位党委(工委)填写“同意补填《入党志愿书》,入党时间为X年X月X日。”现任党委(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工委)印章。
以上各个栏目的落款时间均为补填时间。
(九)现单位党委(工委)将补填好的《入党志愿书》报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确认后,由工委(区委)组织部在《入党志愿书》第12(13)页的“备考(备注)”栏内,填写“经调查核实,XXX同志系中共党员,同意补填《入党志愿书》,其入党时间为X年X月X日。”落款并加盖党委组织部门印章。
(十)现单位党组织将补填完整的《入党志愿书》,连同有关请示、批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党员档案管理权限送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2个回答  2013-07-22
可以补办的,联系你们学校的党委,全部资料重新交齐就可以了的。
第3个回答  2013-07-23
可以补办的,没那么麻烦
第4个回答  2013-07-20
个人档案?是学校的学籍档案吗?先到学校档案馆查一下吧,然后再想办法补办追问

是党员档案。

追答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现单位党组织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二、收集证明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入党情况说明。由要求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本人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为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为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批转书复印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批转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相关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