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也侵害法益吗?未遂和既遂也能成立想象竞合?

欲盗枪支得财物。所得既遂,所欲未遂。成立盗窃枪支未遂和盗窃罪既遂,想象竞合从一重。
我想问的是,想象竞合是一行为侵犯数个!法益!
但是这里盗窃枪支是未遂啊,没有侵犯到法益,侵害到的法益应该只是那个财物吧?这里怎么理解呢

先谢谢了
行为人想偷枪,结果偷到了一箱子钱。枪根本就没偷到!!

首先声明,法学理论上没有“法益”这个概念,这完全是司法考试在造句。
行为人想偷枪,结果偷到了一箱子钱。枪根本就没偷到!!
一,此案应定盗窃枪支罪(未遂)与盗窃罪,实行并罚,
二,罪与罪区分:
1,盗窃枪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枪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这种意志经外的原因,可能是枪被别人取走,或是根本没有枪,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并不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2,牵连犯(想象竞合)犯罪的基本特征。指次数上表现为一次触犯数个罪名。如盗窃枪支罪,同时触犯了盗窃罪、盗窃枪支罪。二个罪名,其行为只侵犯了公共安全的客体,此时应定盗窃枪支罪。
3,而本案绝对不是想象竟合。行为人实施了二个故意行为;(1)主观故意是盗窃枪支(未遂)侵犯了公共安全的客体,(2),当行为人发现没有枪时,又实施了对金钱(财物)的窃取,侵犯了财产财权利。因而构成了数罪。(3)行为具体实施是二个犯罪行为,而非一个犯罪行为。
三,所以,公析任何一种犯罪或是一咱犯罪形式,都要从犯罪构成要件加以公析,否则,会做出错误的判定。
三,”未遂的犯罪不是犯罪“?你犯罪构成都不知道,还谈什么犯罪!犯罪构成4个阶段:预备、中止、未遂、即遂。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构成犯罪。
(1)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2)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自动有效的停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3)犯罪未遂,j是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4)完全实施终了和犯罪。
谁教你的未遂犯罪不是犯罪。 任何一本正规的法学教科书、法律、法规、法律解释里没有“法益”的概念的词。 法益是一些”引进法“的学者,故意把“犯罪客体改编成所谓的“法益”。 悲哀啊!楼上你这样的也学法,真是笑死人了,哪怕懂一点法律的人看到你的回想,都让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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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3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所以也是侵害了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的。犯罪未遂是相对于犯罪既遂做出的认定,所以不可能存在想象竞合。
《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2个回答  2013-07-23
你这种理解就等于说“未遂的盗窃不是犯罪”,因为未遂没有侵害到任何法益,如果想偷财物,结果折腾半天没偷到,就不犯罪了。这种思路,你企图推翻的不是想像竞合的理论,而是在推翻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也是犯罪的理论。因为你得出想像竞合理论矛盾的基础是:未遂的犯罪不是犯罪。

那么我反问:既然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不是犯罪,明明就只有一罪,又何须讨论竞合这种罪数的理论?

你想多了想叉了,先把自己的逻辑带回到未完成的犯罪是不是犯罪的问题上来,未完成的犯罪也有法益侵害性,抽象的说其侵害性表现在对法益的威胁,只要承认未遂的犯罪也是犯罪,你的问题也就解决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14
盗窃枪支弹药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的法益,盗窃罪危害的是财产法益,两个法益不同。由于枪支本身也有价值,所以如果盗窃枪支既遂,那么此盗窃行为就同时侵犯了两个法益,想象竞合从一重;如果是盗窃枪支未遂,偷成了钱,那么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对公共安全的法益造成危险,那么根本不可能构成盗窃枪支罪,也就无所谓想象竞合从一重。
从行为人角度分析,偷东西就是一个行为,枪支还是钱没有任何区别,而法益是客观存在的,不可能因为行为人主观的想法发生变化。问题中现实中只有一个财产法益,另一个公共安全法益是不存在的。
另外,如果按照问题的说法,那么如果行为人主观想偷一百种有罪名的危险品,结果偷了一袋白糖(不考虑价值),难道还能成立一百种罪名未遂和盗窃罪的想象竞合吗?
第4个回答  2013-07-22
1犯罪未遂也有侵犯法益。未遂犯的特征: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二、犯罪未得逞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当犯罪着手的时候,就开始侵犯法益了,起码也是对法益有一定侵害危险了。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害性,这也是我们惩罚犯罪的正义所在。如果未遂犯没有侵害法益,刑法也就不会对未遂犯进行处罚了。
2盗窃枪支罪,是抽象危险犯,立法者认为盗窃强制的行为具有抽象的危险,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枪支被盗后可能造成的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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