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医保还能认定工伤吗

如题所述

走了医保不能再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不成功,劳动者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费用报销;但如果已经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对工伤认定有明确规定,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受伤情况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的受伤情况不符合工伤条件,或者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一旦选择了医疗保险报销,就不能再以工伤身份申请相关待遇。
工伤认定的条件:
1、受伤者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职工;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3、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执行工作任务在工作场所以外受到事故伤害;
4、职工患职业病;
5、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一旦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劳动者将不能再以工伤身份申请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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