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经营原因想裁员,为规避责任用无故调岗方式想要逼退员工。假如公司能够证明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变更

公司因经营原因想裁员,为规避责任用无故调岗方式想要逼退员工。假如公司能够证明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变更岗位,但员工不同意调,协商不成,公司是否有权强制调岗?或以提前30天通知后强制调岗而不做任何赔偿?(注:双方劳动合同只写明调岗需经双方协商,但没写协商不成该怎么操作)

另外,如果公司坚持调岗,员工坚持不同意,员工可否就此提出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赔偿?

在双方僵持这段时间(有可能还仲裁)员工是否还是需要到岗(怕公司以旷工之名开除。如果真的出现因为公司擅自变更合同引起员工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员工没有上班是否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提出“不能胜任”“工作效率低”之类的借口,公司在出具证据是否该确定达到“严重”情况并给公司造成损失才可以调岗或者辞退员工?(因为事实上大家工作不可能完美,一点会偶有错漏处,但本人一向工作认真,并且通过试用期考核,只是得罪了领导,如果领导拿出平常一些小事情小错误来作文章就要调岗辞退,是否合法合理?员工可有法律依据?)

公司无权强制调岗

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也不可以此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员工应当继续工作但是如果证明是由于公司的原因导致损失则员工不必赔偿

公司有证明的责任追问

公司可否以提前30天通知后强制调岗而不做任何赔偿?员工如坚持不同意,员工可否就此提出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赔偿呢?

追答

当然不可以,员工如果不同意,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追问

哎,公司的狡猾程度真是令人发指啊。他又提出说给我调岗是为了让我“体验一线情况,了解产品”,说我必须服从公司的决定。我回答:“不管你是出于何种原因(找了什么借口)调岗,第一没找我协商,第二我不同意调”,请问我真的有权利不同意吗?还是按照他说的,“公司下了什么决定必须服从”,我可以不可以以“公司违约调岗协商不成”而直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追答

当然可以拒绝,可以直接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两倍,但是不能与补偿金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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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虽然说变动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变更,按理说是应该协商一致的,但实际上一般来说变更工作是公司的内部管理,劳动者是比较没有能力反抗的

但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换岗位一般是相类似的工作,工资一般是不能降低的,这种变更比较合理。但如果工作强度加大或者工资降低的,你反对变动的理由会充分一点,仲裁委应该会支持你。

但是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的,或者从合同的原意来看,你的岗位是比较特定的,都可以成为你反对变动的理由。

还有就是,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岗位,这个本来就是比较难以界定的问题,实在协商不成,公司又不接解除合同,那你也只能提起仲裁了追问

谢谢你!我现在是策划,调去的岗位是客服,这种岗位变动算大吗?我之前质问时公司回答:是想减轻人力成本而裁员,然后我要求赔偿时立马改口说是“为了让我体验一线情况,了解产品才调岗”,但说实话,我目前手里的证据只有一个劳动合同,如果我仲裁了,胜算的可能性多大?举证责任应该全部在公司吧?公司能否以“了解不同岗位”这种原因调岗呢?这种理由仲裁委会支持吗?

追答

变动岗位,应该是以必要为原则
了解不同岗位,应该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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