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帮我写一份被告答辩书啊,模拟法庭要用

黄蓉与李靖与2000年经过登记结婚。在结婚前,黄李一起共同出钱20万元(黄出了11万,李出了9万)购买了房屋,但最后房产证上只登记了李靖一个人的名字。黄李两人结婚后育有一子李平方,现年十一岁。2011年9月30日,李靖在未经黄蓉的同意下,擅自将房屋卖给来了刘子夏,双方约定于2012年元旦完成房屋交接手续。李靖将房屋出卖后,并未将钱用于家用,而是将钱用于他与罗玉莲女士组织的“新家庭”(背着黄蓉,但李、罗两人并在法律上进行结婚登记)。
2012年元旦真相败露,黄蓉最终知道了这些事。黄于是向李提出离婚,并经双方同意。但就其财产即房屋和孩子李平方的抚养权尚有争议,故最终诉诸法院。

原告起诉书:
1, 请求法院判原 被告离婚
2, 请求法院把原被告的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原告
3, 请求法院将位于住在仁寿县宝马镇文化路三单元702号变卖后的70万元判60万给原告
4, 夫妻共有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5,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因原告黄蓉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答辩如下:
本案事实是, 原告黄蓉与答辩人于2000年登记结婚。在结婚前,双方一起共同出钱20万元(黄出了11万,李出了9万)购买了房屋,但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答辩人一个人的名字。双方结婚后育有一子李平方,现年十一岁。
对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答辩人的意见是:
1, 由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同意原告提出的离婚要求
2, 请求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答辩人,原因在于小孩是男孩,由答辩人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
3, 请求法院将位于住在仁寿县宝马镇文化路三单元702号变卖后的70万元判38.5万给原告,其余部分应当判给答辩人.原因在于,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并非婚后财产,其中,原告出了11万,答辩人出了9万,双方应当按照房产增值的比例分割该房屋出售后的价款.
4, 夫妻共有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5, 诉讼费用由双方分担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21
答辩书
一、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支付卖房款中60万元。
首先,该房产并非共有财产,属于被告的婚前个人财产。原告与被告结婚前,有约定,当时被告无法凑够足够的钱购买该房产,原告随即表示愿意借给被告9万元作为房款供被告买房结婚,且表示房产证上只写被告姓名。随后被告接受原告借给的9万元,购买了该房产。进行房产登记时,依双方约定,只填写了被告的姓名,而原告无任何异议。由此可知原告对该房产的归属,没有任何的异议。是故,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原告无权要求60万元售房款。被告只需向原告支付9万元的本金及借款至今银行同期的利息。
退一步说,即使双方的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也只能视为按份共有。被告也只能支付原告30万元。何谈60万元。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当给予被告。
1、 被告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和稳定住所。能够给孩子提供优良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
2、 原告多年来疾病缠身,无能力抚养孩子。
3、 被告与婚生子之间拥有深厚的感情,多年来也一直是被告照顾原告和孩子。

思路如此,格式自编
第2个回答  2012-12-21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李靖,男,汉族,某年某月出生,住所XXX,身份证号XXX
被答辩人:黄蓉,女,汉族,某年某月出生,住所XXX,身份证号XXX
答辩人就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与原告离婚
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协议达成。
二、坚决不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被答辩人
原被告孩子李平方现年11岁,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无独立经济来源。孩子年龄较小,尚需一定的经济支援才能完成学业。答辩人较之被答辩人拥有较好的经济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业条件。
孩子李平方,素来与答辩人关系密切……
三、房屋变卖财产所得属于个人财产
被答辩人虚构事实,房屋购买是我一人出资,若被答辩人能够证明出资事实,则应该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
四、诉讼费用共同承担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某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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