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无效具体行政行政行为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如题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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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8
您好,行政行为无效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行政诉讼时效最长不要超过5年。
第2个回答  2012-12-04
有时效限制的,一般情况下,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06
我纠正一下前面那个回答。直接起诉的,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两个月),但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也就是说最短是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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