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是八月三十号交房,可是到了约定时间房子却未完工,开发商说要延期两个月,但是...

我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是八月三十号交房,可是到了约定时间房子却未完工,开发商说要延期两个月,但是一直到了十一月三十号开发商才通知接房,可是他们只能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表。请问这房子能不能接

提醒你把合同看一下,合同上正常会约定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逾期交付的问题:“一般以三个月为限,不超过三个月的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超过三个月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退款并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的,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一个是产权登记的问题,一般是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开发商必须具备办理好房屋产权交付的所有手续,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基本应该上按合同办事没问题,有理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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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1
根据你的描述,开发商延期交房你可按照合同进行维权,要求开发商同步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滞纳金,相关标准在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的;房屋验收时要求开发商出具五证两书三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两书:即住宅质量维修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三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如果可以提供上述材料即可进行房屋交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2-12-01
能 随便提醒下 买房一定要注意看看开发商的资质 有很多客户很不屑这个因素 等到出了问题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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