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单位合同只愿意写试用期工资不愿意写转正工资呢?

比如说好转正4000,试用3000,合同上只写3000不写转正,就是为了到时候少给点我也投诉无门只能被迫接受对么?

试用期工资要低于转正期工资,试用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可以直接开除,而正式合同工是不能随意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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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1
根据劳动法,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80%,既然试用期3000,到时候可以反推,但是前提是单位同意你转正,别忘了到时候要求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正式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01-20
很明显,人家都留着这手。很多不法企业长期招聘实习生,或者应届毕业生。都是实习或者试用的工资,时间一到就找个理由赶你走了。所以合同写详细,没有的话你可以提出来,让他解释为什么没有,同时多看看相关的法律知识,到时候他看你对这个比较了解,也不敢瞎糊弄你追问

我质疑过了,摆事实讲道理想让他们完善合同、执意不肯,还让我想清楚再签,我要签么,我需要这份工作

追答

没办法,寄人篱下,哪有不看别人眼色的。
我也是从实习到实用再到转正这样过来的,只求单位不要恶意坑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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