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级工伤 ,基本工资5100元。不辞工 。 赔偿多少?上海地区的

如题所述

9级工伤不辞工 。 赔偿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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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7
  楼上回答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是修订前的规定,现在应该是第37条了。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2个回答  2013-01-12
答: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9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6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6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列标准,你可以自己算出来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第3个回答  2013-01-07
9级伤残,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