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没有的产品,可以私下进行销售经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

销售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属于超范围经营,是违反国家法律的。

如,某医药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中药、中成药批发、零售,但该公司不但批发、零售中药、中成药,还批发、零售西药、保健品,此行为就属于超范围经营。

超范围经营是违法经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二条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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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要看具体的商品种类,比如食品,药品等涉及行政许可的,一旦被抓,处罚会很重;

    如果只是一般普通商品,工商一般是不管的,可以解释说执照没有及时变更;

    执照上没有的经营范围,你就没法以单位的名义开发票。

    最好还是把执照做相应的变更,工商非要按超范围经营处罚你的话,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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