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时什么情况会出现二次开庭

在一审判决我胜诉后(一审时对方无任何证据),对方提起诉讼,在二审阶段开庭后(对方在二审时无任何证据),法院没有立即判决,在过了近一个月以后,法院提出了第二次开庭,我向请问一般什么情况法院会在此开庭?是准备改判吗?但对方在二审时没有出示任何证据,我现在担心会不会存在法官被买通的可能。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调取新的证据,可以根据案情的需要休庭,然后再第二次继续开庭。二审在哪个阶段(比如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等)休的庭,第二次开庭时在该阶段继续。
  
  《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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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5

法院依据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为案件还有未查清的事实,可以在第一次庭审闭庭后,决定是否再恢复庭审,即二次、或更多次庭审,直到案件事实查清。

二次庭审不同于依审判监督条件下的再审程序,也不同于上诉后的开庭审理。二次庭审应当理解为同一审判庭在同一审判程序中的多次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扩展资料:

法院第二次开庭的意义: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度,以及其他因素来确定开庭次数。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准确的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

因为在第一次庭审中可能会出现证据过多,证人过多或者案情比较疑难复杂,第二次开庭就是为了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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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首先,这个问题没有说明法院为什么休庭的,是在开庭审理的哪个阶段(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休的庭,如果二审的最后陈述都已经结束后,二审法院宣布的休庭,那么,下一步就是宣判了,向你所说的,对方二审期间没有提出新证据,一审的时候该案确实没有事实上和程序上的错误,一般来说都会维持原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10
这个很有问题,对方在二次开庭时无任何证据,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原本不开庭都是合理的,但法院竟然二次开庭,如果对方提出新证据应该会通知你的,但没有通知,这里面应该有内幕,很可能就是你所说的法官被买通了,想通过再次审理翻案!追问

但我的案子涉及的金额并不大,只有10万元,在北京中级法院的法官因为10万元的案子受贿这个可能性大吗?如果真有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呢?

追答

这其中的利益关系很难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对判决结果不满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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