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打败了中国的驻军后宣布独立,1924年正式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
历史沿革
在沙俄的保护下,1911年12月28日,外蒙古宣布“独立”,在北洋政府继续与沙俄谈判下,于1915年6月7日签订《中俄蒙协约》,勉强保住了在法律意义上对外蒙古的主权。
1919年夏,蒙古以哲布尊丹巴为首的封建上层,蒙古与中国北洋政府开始关于取消“自治”的谈判。宣布中俄之间的关于外蒙古自治的文件无效,册封哲布尊丹巴为博格多汗,并派西北守边使徐树铮率军进入外蒙古,恢复了领土主权。
但是后来西北守边的士兵越来越少。1921年2月3日,温甘伦的部队击溃了中国驻军。7月11日学部独立。
1924年5月,蒙古取消君主立宪政体,建立共和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
扩展资料:
近代中蒙关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49年10月16日和蒙古国建立外交关系,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主权。
1953年,赫鲁晓夫上台后,中共开始与苏联交涉,试图解决蒙古问题,但是被苏联拒绝。
1960年蒙古国和中国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1962年签订了《边界条约》。1990年中蒙发表联合公报,1994年修订了《中蒙友好互助条约》,并签订了《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
王岐山出访蒙古国
王岐山表示,中国持续发展将给包括蒙古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创造更大发展机遇,中方愿同蒙方相互交流、分享发展经验。
立法机构间交流是中蒙政治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可在治国理政、法制建设等方面互学互鉴。双方要持续加强形式多样的人文交流,培养两国关系发展后继力量。
赞登沙特尔表示,“一带一路”已成为新世纪、新时代全球合作的新模式,蒙方高度赞赏中国互利共赢的对外政策和全球影响力。蒙方坚持西藏和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关问题是中国内政。愿深化两国执政党的友好交流。
会见巴特图勒嘎时,王岐山表示,建交70年来,友好合作始终是中蒙关系主流。当前两国关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中蒙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做互尊互信的战略伙伴、互利互惠的合作伙伴、常来常往的友好伙伴、互帮互助的多边合作伙伴。中方愿同蒙方一道努力,保持高层引领,巩固政治互信,深化互利合作与民间交流,加强地区国际合作,不断充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
巴特图勒嘎表示,蒙中关系70年来经历了不同发展阶段,已成为国家间友好合作典范。蒙方愿在相互尊重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基础上推动两国关系发展,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贸易投资和人文等领域合作,促进共同繁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蒙古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王岐山访问蒙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