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办法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依照 价格法 第三十四条第 (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一)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 (二)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 (三)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

法律客观:

《价格 行政处罚 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依照 价格法 第三十四条第 (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一)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 (二)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 (三)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