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去世了,我是非农户口,我怎样继承他们农村的宅基地

如题所述

只能继承它的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要求群众必须符合是本村群众以及一户一地的规定,继承不能保证这两个规定的执行,非常明显根本就不能继承,实际上国家对宅基地实行国土部门审批制度,别的任何方式都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没有任何理由违反这两个规定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即房子也不能继承,必须随着宅基地一并发放使用。

不过宅基地方面是根据法定家庭关系认定一个家庭,因此儿子有可能属于使用这块宅基地的家庭,那么本来就可以使用,但是不要深究使用权也不要刻意强调是否是合法的,维持现状暂时使用才是根本原则,以后适当的时候政府再执行收回规定依法收回宅基地

农村的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非农业户口的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权利继承土地的使用权的,但是也要看村委会是否收回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非农业户口也是不能继承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所以,其继承的前提必须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本条例的规定和主旨就是要依法有偿使用土地。

如果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向土地所有者缴纳了未来若干年土地所有权价款的,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有效年期内有相对的处置权,其土地使用权是完全可以继承。

但麻烦的问题在于,中央的政策,宅基地是村集体给农民的福利,是免费给农民用的。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民往往不是无偿取得,而是有偿获取。

参考资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有房屋可以继承房屋,当然要保留原有的宅基地,因为法律维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只能在有房子的情况下维护继续使用的权利,一旦房屋倒塌消失且不打算再盖新房,集体就有权收回该宅基地调整给其他村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3
应当可以。可以参照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范围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你属于你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属于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可以登记的范围。
第3个回答  2019-09-08
只能继承它的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要求群众必须符合是本村群众以及一户一地的规定,继承不能保证这两个规定的执行,非常明显根本就不能继承,实际上国家对宅基地实行国土部门审批制度,别的任何方式都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没有任何理由违反这两个规定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即房子也不能继承,必须随着宅基地一并发放使用。
不过宅基地方面是根据法定家庭关系认定一个家庭,因此儿子有可能属于使用这块宅基地的家庭,那么本来就可以使用,但是不要深究使用权也不要刻意强调是否是合法的,维持现状暂时使用才是根本原则,以后适当的时候政府再执行收回规定依法收回宅基地
农村的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非农业户口的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权利继承土地的使用权的,但是也要看村委会是否收回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非农业户口也是不能继承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所以,其继承的前提必须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本条例的规定和主旨就是要依法有偿使用土地。
如果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向土地所有者缴纳了未来若干年土地所有权价款的,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有效年期内有相对的处置权,其土地使用权是完全可以继承。
但麻烦的问题在于,中央的政策,宅基地是村集体给农民的福利,是免费给农民用的。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民往往不是无偿取得,而是有偿获取。
参考资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百度百科
第4个回答  2013-04-13
宅基地所有权一般由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向本集体组织成员分配,你是非农户口,已经不是村里的成员,不能享受宅基地的分配,但是你可以继承你父母的房屋,只是在拆迁的时候可能会遇到麻烦,不过各村的情况不一样,你还得咨询你房屋所在是村委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