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课文大意?

如题所述

(2)精练含蓄。比如一个“说”字,很普通,作者却赋予多种含义。开头引用的闻一多自述中的“说”,是向人家宣告自己要干什么或告白自己干了什么的意思;与第5段“他并没有‘说’,但他‘做’了”中的“说”和第6段中的“说”,则有吹嘘、自诩的意思,这里的“没有‘说’”,主要是赞扬闻一多先生的实干精神和谦虚美德;“作为革命家”,闻一多的“说”,是对于革命的宣传和动员,是对反动派的揭露和斥责,实际上也就不但是“言”,也是“行”了。一个“说”字,竟然表达这么多的意思!这种结合一定语言环境灵活地赋予同一个词以不同含义的表现手法,是耐人寻味的。

(3)富于感情。这篇文章的叙述、描写抒情化,令人无法分清哪些是记叙,哪些是抒情。例如,“仰之弥高,越高,攀得越起劲;钻之弥坚,越坚,钻得越锲而不舍”,说它是记叙未尝不可,但洋溢着赞美之情。又如,“昂首挺胸,长须飘飘”,显然是描写,但颂扬、景仰之情也呼之欲出。又如,“饭,几乎忘了吃”,本来是极平常的一句赞语,但紧接着跟上一句“他贪的是精神食粮”形成了对比,意蕴就丰富多了。同样,“夜间睡得很少”,“惜寸阴”,这种句子原也并不怎么精妙,但跟着一个情犹未尽的“分阴”,给人的感觉就不一般了。由于作者带着强烈的感情,能把平常的语句变得不平常了。

(4)富于音乐美。①作者善于使用成语或仿成语结构,如“目不窥园,足不下楼,兀兀穷年,沥尽心血”,“潜心贯注,心会神凝”,“迥乎不同”,“一反既往”,“警报迭起,形势紧张”,等等。这些词语的结构整齐,有节奏感。②作者惯于使用对句的形式,如一开头的“人家说了再做,我是做了再说”就是对句,又如“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不动不响,无声无闻”,“动人心,鼓壮志,气冲斗牛,声震天地”,还有末段的“他,是口的巨人。他,是行的高标”。这些成对的句子,有些具有对比的性质,有些则是并列的性质,有的是更为整齐的对偶句。这些句子读起来,琅琅上口,铿锵有力,富于音乐美。

4.夹叙夹议的写法。本文表达上的一大特点是夹叙夹议。作者实际上是以议论来结构文章的。第一、二段是第一部分的叙述的纲领,第七段是第一部分的总结,这两处都是议论。第八、九两段是第二部分的纲,最后一段则是第二部分,也是全文的总结,这两处也都是议论。这篇文章多次用到照应,有首尾照应,有行文前后的多次照应,有行文与题目的照应。多种方式的照应,使文章的结构严谨,而且形成了一种旋律,一种气势,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而所有这些照应,又几乎全是议论。由此可见议论在本文中的重要作用。

二、问题研究

1.这篇文章为什么取标题“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

这篇文章的原标题为“说和做——记闻一多先生言行片断”,经作者臧克家先生同意,改成现在这个标题。现标题与原标题没有本质不同。问题是,说话和行动,人人都有,天天都有,太一般化了,放在标题上不是太不醒目、新颖了吗?如果写一般人,确是如此。然而,闻一多先生与众不同。请问:谁发表过“最后一次演讲”?这样的演讲惊天地、泣鬼神,岂是平常的什么说话所能相提并论的?再请问:“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做出这样行动的人全国有几个?这样的行动震惊了国内外亿万民众,岂是一般的什么行为所能比拟的?由此而见,这个标题用来写闻一多先生是适当的,是不一般的。

2.有的同志认为,这篇文章的语言大呼小叫,用大词、文言词,不朴实。到底应该怎样看?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诗人,应该看到,他是用诗化的语言写的。精练、生动、形象,有跳跃性,有气势,这是文章的语言风格。我们不能强求一律,说朴实的风格就好,诗化的风格就不好。应该说各有特点,各有妙处。

用文言词,适当用一点,用得好,能使文章精练,增加语言的味道,是好的。要吸取文言中有生命力的成分,这是大家都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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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3
《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这一篇课文运用夹叙夹议的方法记叙了闻一多先生作为学者和革命家(民主战士)的主要事迹,表现了闻一多表里如一的高尚人格,高度赞扬了他为国家,为民族,为民主的献身精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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