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人长期玩失踪,法律对此也毫无办法吗?

我的债务人长期耍赖故意躲起来,判决和执行都对他无奈,难道法律没有最后一道防线吗?我在网上贴出他的照片也会涉及“个人隐私”而被无情的删掉,请各路大侠指点迷津,告诉法院应该咋办呐!下面是被执行人冯国良本人,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分析
如果被执行人失联的,就需要先找到被执行人,现在如果找不到的,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以执行,如果有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执行被执行人银行的钱。如果一审判决裁定双方都不上诉,则一审判决裁定生效,从判决裁定送达的次日开始15天(判决)或10天(裁定)计算强制执行期限;如果上诉期有任何一方上诉,则一审判决不生效,等二审判决送达后的次日开始计算两年的强制执行期限。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09
执行的关键是针对财产而不是针对人,所以只要找到他的可执行财产就好办。他的身份证号下的银行开户、公积金、房产地产、车辆车籍统统可以追查。如果没有这些可执行财产,就算找到人又能怎么样?最多司法拘留15日。当然针对人现在也有其他手段,比如请法院发布限制高消费令。不过如果对方确实没有钱,那这也没多大用处。追问

被执行人并不是完全没有钱,最起码他骗走的数十万到哪里去了?据说他做中介得到了近百万的报酬,可是追查到那家提供报酬的公司,人家一句无可奉告就打发了!我向法院提出”登悬赏公告“可是法院不予理睬!真的是束手无策!

追答

被骗走的钱当时固然存在,但是现在可能已经转移,或者挥霍一空了,所以这没有用。必须要找到他当前确实的财产证据。追查到公司,你自己去人家当然说无可奉告。再有他收入的线索,应该马上提供给法院。如果法院没有马上采取措施致使财产流失不能执行,那就是渎职犯罪了。登悬赏公告是民间行为,法院没有这种手续。而且你如果自费登公告的话,只会打草惊蛇。为今之计,只有蹲守摸排,找到他的行踪或者财产线索,然后马上提供给法院,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29
法大于天,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都逃不过被制裁的结果,被执行人长期玩失踪,并不表明其就能逃得掉,只不过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已...
当然,对于逃债的被执行人,首先你要配合法院想办法弄清他有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线索,然后再想办法弄清他的落脚点能抓到现行就更好处理了..
第3个回答  2013-07-09
判决和执行对他都无奈是什么意思?
是没有其他固定资产就一个人满世界跑?
法律文书生效后,规定时间到了他要是不执行。

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不管在他的名目下有什么资产的,都可以被执行。
但如果是个穷光蛋,到处躲。
那其实也没办法,人家本身就一毛钱没有,也没东西可以执行不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7-09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