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当月工资怎么算?

本人之前在奶茶店上班,奶茶店在商场,周六周日都挺忙的,12月14号周六正赶上商城周年庆活动力度挺大所以特别忙,但是中午我和店里一个店员吵架,快要打起来,然后我就走了。本人10月份已经和店长提出辞职了,她说招上人再让我走,到12月份还没招上人,于是我14号那天吵完架直接就走了,店长的阿姨也同意我走了,现在1月15号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店长说上个月周六周天请假要扣我双倍工资也就是扣4天工资,就是说我只能拿到12月份的9天的工资。本人9月份入职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不合理的话我该怎么做?4天工资也几百块钱了

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21.75天/月 来计算你每天的工资,或者上班天数比较少的,可以按照实际上班天数 / 应上班天数来计算,直接按照30天来计算肯定不对,是违法的。

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

用你的底薪除以21.75,乘以你正常出勤的天数。如果这你正常出勤的里面,超过8小时的话,加班时你小时的1.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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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5
不合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要怕,有工资的相应证明即可。可以去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话,除了索要工资外,还可以要求补缴或者折扣社保公积金等。
第2个回答  2020-01-15
你的这种情况,应该去劳动局控诉。
如果周六周日请假要扣双倍工资,那看你们店里有没有规定要扣除的。没有就不合理。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扣2天工资的。劳动法有规定,如果员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公司一定要支付其一份动报酬。
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肯定是店家违反了劳动法,因为每个人都要签订合同的。没有与你签订,是店家的过错,你可以去劳动局咨询一下,如果情况属实,店家会倒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1-15
离职人员当月工资正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到期了就可以结算工资。离职属于一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仍要支付工资的不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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