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什么时候开始办?

如题所述

2015年3月1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扩展资料

办理地点: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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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0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10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2月2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本。

作为物权法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的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问世,意义十分重大。

不动产证:

内页: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不动产证的外页是红色的,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落款“国土资源部”,全国统一编号。

费用: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

扩展资料:

不动产证功能

不动产登记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有关人士认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

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如果主导价值都不能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制度以及此项工作自然会“功败垂成”,何言其他价值?

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独斗”,应该利用一切当今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应该是“组合拳”。

制度设计很关键。不以反腐需求为初衷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种思路是有道理的,但是也不能讳言该制度附带的反腐败功能。

应将反腐败基因注入该项制度的设计中,至少要预留一定的预期与空间,这并不会消解它的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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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10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

2月2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本。作为物权法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的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问世,意义十分重大。

扩展资料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反映的权利状况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我国《物权法》第17条样规定的:不动产权属证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在民事实体法上,不动产权利的变化,如以不动产为买卖或设立抵押权的标的物时,必须经一定登记的公示手续,否则不发生效力;在民事程序法上,因不动产所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就有类似的法律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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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8

不动产证2015年3月1日开始办理。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江苏徐州和四川泸州两地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

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我国《物权法》第17条是规定的:不动产权属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扩展资料:

不动产证与房产证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房产证的全称是“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二、使用年限不同

房产证对房屋价格和房屋使用年限采取了规避态度而新的不动产权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中设置了“使用期限”而这个“使用期限”其实就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期限。

三、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的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而不动产权证书的监制单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者是完全不同的监制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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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02

2015年3月1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扩展资料

办理地点: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百度百科—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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