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离婚调解书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吗?不需要对方到场吗?双方都已签字

如题所述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也就是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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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8
如果对方已经签收了调解书则法院的调解书就已经生效,就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任何人和单位都具有约束力,因此你可以拿着该调解书直接去房管局等部门去办理房产过户而不需要对方到场。如果仅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了但是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则调解书就不生效,必须要有法院的判决才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12
你们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一定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该房产归男方所有及房产详细信息;判决离婚也要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上注明该房产归男方所有及房产详细信息。 如果注明了,不需要女方到场,男方只需要持离婚证、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去房屋交易中心直接办理即可。 希望能帮到你!
第3个回答  2017-07-12
不可以的
如果对方无法到场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13-06-28
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律的。所以,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直接去房产局过理房产过户手续,不需对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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