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房屋产权过户问题 请教

两人没领结婚证时买的房子 女方出钱买的 落的男方户名
婚后男方意外身故 想把房子落回女方名 该如何办理
(男方父亲可配合办理手续问题) 请教 多谢了 多谢

这个房子应该进入法定继承阶段。
如果判定此房子为男方一个人所有的,那么该房屋的所有产权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有的准继承人都有权利放弃继承,由未放弃的准继承人共同继承,介于你的情况,只要男方父母都放弃继承权,有你单独继承即可,继承仅收工本费100多元,公证费用到公证处咨询,(一般为200元——房屋总价的2%)
如果判定此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继承的仅为男方的50%的产权,女方作为共有人本身占有50%产权,继承程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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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2
您好,您们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凭公证书到产权交易中心过户;办理公证时需要男方子女和父母到场,详情请咨询您们当地的公证处。
第2个回答  2013-07-02
其他继承人做放弃继承的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第3个回答  2015-08-26
  根据房地产法和继承法等规定:丧偶房屋产权过户时需要逝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继承;
  逝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可选定配偶为房产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为单独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7

    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一方死亡,另一方拥有一半的房屋产权,死者的财产应按照继承法的原则进行依法继承;

    如果房子是死者婚前的私有财产,全部应按照继承法的原则进行依法继承;

    配偶过世前有遗嘱的,死者房产部分应按照遗嘱处理;

    配偶过世前没有遗嘱的,对死者的财产继承时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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