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冤枉偷拿她的手机,如果清白,可以反告或起诉对方什么罪?

如果被人冤枉偷拿她的手机,她如果找假证人指证我,会不会被拘留?如果清白,可以反告或起诉对方什么罪?

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清白就可以起诉对方污蔑罪,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法律分析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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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5

    如果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可以以个人名誉权被侵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3-05-19
1、如果对方明知不是你拿的而向报案,要求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或以治安案件受理调查的,对方构成诬告陷害罪或诬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如果对方基于一定的理由怀疑你拿的而向报案,属于错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3、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对于假证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治安案件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案件的可能构成伪证罪;

4、被诬告陷害的,公安机关基于诬告方提供的证据,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可能对被诬告人采取拘留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强制措施。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18
可以追究诬告陷害罪
第4个回答  2013-05-18
假证人是否会被拘留看其程度而定,最多15天,可以反告其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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