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谈了一个二手房,但是房主没有还清贷款,我们已经签了合同,交了定金,请问,这个合同是做什么用的?
之后中介叫我们准备材料,下周去银行面签带上材料和担保金,评估费用,上网查了些资料,不是说房屋过户了才能去银行面签办贷款的嘛?请问这个面签是做什么?
房主想要我们给钱付他的贷款?请问这样合理嘛?如果合理,请问我们给谁,什么时候给比较能够保障我们的权益?房主预约还款是在7月,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在房主还清贷款之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办理?
房主一直给我们打电话,说中介这样办理流程不对,会搞砸,请问这类房屋交易,什么样的流程才对,才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我们的利益?
最后想咨询一下,这种房屋交易案例,过户,面签,办理贷款,付首付,这几样事件是一个什么时间顺序?或者说相互关系?
第一次买卖二手房,比较不懂,担心上当受骗,请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