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与户主及同住人达不成协议,承租人能否单方面与动迁组签订拆迁协议

我家是公租房,承租人是我父亲,户主是我,如今正面临动迁,根据政府动迁政策的规定,我家可享受的动迁安置人口为6人,我,我儿子,我妹妹,我父母,还有我户口在外地的妻子(我们结婚已5年多)。现在,对于动迁组给我们的安置方案,我与我父亲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父亲擅自与动迁组签订拆迁协议,有没有用?另外,签订动迁协议前,可不可以断我家的水电煤。我儿子现在已24周岁,并且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他这种情况,算不算1户。如果签约,是不是需要户口本。

您好,公房动迁按照法律规定由公房的承租人与动迁公司签订动迁协议,所以原则上来讲您父亲是有权利一个人就与动迁公司签约的,其次动迁协议签订之前,动迁公司不可以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强制拆迁,关于您儿子是不是可以算一户的问题,一般是要根据动迁基地的基地政策确定,还要参考动迁公司可以提供的房屋情况来综合考虑,签约时是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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