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是特殊工种可是单位不给算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要先看自己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如果是特殊工种,用人单位不申报的话,劳动者可进行特殊工种劳动仲裁。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余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种。用人单位的特殊工种,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余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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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8
首先应当明确你所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
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如果你是特殊工种,单位不为你申报,你可进行特殊工种劳动仲裁。

企业的特殊工种,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文件批复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名录里有的工种,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着这样的文件,并且各个行业之间,特殊工种是不可以参照执行的,只能按照本行业的执行。

你可说下你的行业和工种名称,可为你查下你是不是特殊工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3-05
我是锅炉工我在酒店干了二十多,问酒店人力资员部有关锅炉工有害工种退休问题,酒店当局说未办理有害工种这些相关事情
第3个回答  2018-05-15
粮管员戴防毒面具进行剧毒物品作业,符合名录中的第16条,危险物品作业。是特殊工种
第4个回答  2017-11-25
在单位操作喷柒钢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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