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双方责任如何划分?出租人是否存在违约?

需要注意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还在租赁期限内,因为承租人经营不善部分房屋闲置了,经过承租人的同意,出租人把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的部分房屋租给第三方,该过程是经过承租人同意的,出租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出租人如何举证说明不存在违约。

【合同法】已经明确约定了 在看看相关法规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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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你的问题是有点稍微复杂 我重述下你的补充问题的意思
1、房东出租给房客一个房子 但房客没有使用完全部房屋 经过与房客协商后 将闲置的房屋再出租给一个新房客
2、如果是这样的话 我的理解 首先房东要与原来的房客做一个补充协议 将原有闲置的面积进行扣除
在与新房客签署租赁协议或合同 (把已经缴纳的房屋租金以其他方式返还给原来的房客)
3、另外 你描述说到承租人 也就是说老的房客是同意的 但这个同意是口头还是书面的 如果没有补充协议或其他证明 是要麻烦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30
转租合同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房东)同意或追认,否则房东可以起诉请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进而解除房东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现在转租经承租人同意显然是没有效力的,但要注意的是只有房东才有权确认转租无效,其他人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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