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上周末才签的合同,押一付三,签了一年的合同。通过中介签的。
结果房东大人这周三就说要卖房子!因为想赶在国五条之前把房子出手
我们才把房子打扫了一遍,该添置的家具也添置了,现在告诉我们要卖掉。。。
我东西特别多,实在是不想再折腾搬家了!而且按照合同,对方违约一共才能赔偿1个月的押金,3000多块,对我们来说太不合算了!
我们能不能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子啊?还有,如果房子过户了,新房东有没有权利把我们赶出去?或者给我们3k违约金把我们轰出去啊?
照你这么说,房东有权利在租给我房子的情况下带人来看房子了?
可是我租了房子,使用权就是我的,他凭啥随便带人进出呢?
你的使用权是房东授予的,因为产权在他。当他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时,就有收回你使用权的权利。当然,在你依然住在房间内,他是无权利带人进出的。但对你而言,最佳选择是拿钱走人。当然对房东而言,现在卖房估计是为了躲避“国五条”。你可以多要些补偿,相信房东会如你所愿的。
签了